言論自由與工會行動權

勞工對雇主的批判性言論,若達「重大侮辱」或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的程度,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且毋庸給付資遣費。雇主抨擊工會活動的言論,若有造成威嚇效果,構成不當勞動行為;若工會勞工在工會活動中發表經評價具有正當性的言論後,遭雇主為不利之待遇者,雇主會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