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勞動關係存在訴訟之裁判費,於2010年5月19日修改。增訂權利存續期間之推定;修改德國法例繳納裁判費之依據及計算。
- 2009年12月25日修改,增加台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度桃簡上字第7號民事判決之實務見解。
- 2010年7月13日修改,增加刑事責任部分之實務見解。
認識2009年勞資爭議處理法(一)總則,於2009年12月19日修改。主要是,修改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之標題為”負有和平義務之冷卻期”,並補充有關調解期間之始期,與雇主解僱勞工之三十日除斥期間得否不將調解期間計入等實務見解。
● 無相關文章。


近期迴響